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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19/5/2022

政府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鑑於疫情趨勢持續穩定,政府於5月3日公布,將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如下﹕

  • 由5月5日(四) 起,市民在戶外體育處所進行運動時,可以不佩戴口罩;
  • 而由5月19日(四)起,市民在室內體育處所及符合換氣量要求的健身中心進行運動時,亦可以不佩戴口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實施「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安排,所有進入相關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詳情見「疫苗通行證」實施安排)。

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安排如下﹕

  • 由2022年4月30日至 5月30日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兩劑新冠疫苗﹔
  • 由2022年5月31日或之後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三劑新冠疫苗。

詳情可參考「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

社交距離措施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由5月5日起,放寬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市民如身處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或在戶外公眾地方進行劇烈活動(例如運動或跑步),可以不佩戴口罩。

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以下附件﹕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4/5/2022

政府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鑑於疫情趨勢持續穩定,政府於5月3日公布,將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如下﹕

  • 由5月5日(四) 起,市民在戶外體育處所進行運動時,可以不佩戴口罩;
  • 而由5月19日(四)起,市民在室內體育處所及符合換氣量要求的健身中心進行運動時,亦可以不佩戴口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實施「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安排,所有進入相關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詳情見「疫苗通行證」實施安排)。

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安排如下﹕

  • 由2022年4月30日至 5月30日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兩劑新冠疫苗﹔
  • 由2022年5月31日或之後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三劑新冠疫苗。

詳情可參考「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

社交距離措施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由5月5日起,放寬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市民如身處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或在戶外公眾地方進行劇烈活動(例如運動或跑步),可以不佩戴口罩。

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以下附件﹕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2/4/2022

政府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因應本港疫情自3月以來持續大幅下降及呈下降趨勢,政府於4月21日就社交距離措施作出第一階段調整,有條件開始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體育處所(室內及戶外場所)為受第599F章規管可獲重開的表列處所,處所重開時均會一般設有四人一組和容量不超過50%的限制。此外,隊際運動將會獲容許進行。

 

421日至54日期間生效的具體措施包括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措施執行使用「安心出行」及實施「疫苗通行證」。而體育處所的工作人員及顧客除了在獲豁免的情況下,其餘時間均須全程佩戴口罩。

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安排,於4月29日或前進入或身處一系列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由2022年4月30日至 5月30日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由2022年5月31日或之後其間進入表列處所須至少接種三劑新冠疫苗。詳情可參考「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在4月21日至5月4日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規定及限制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4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8/4/2022

政府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在3月期中檢視本港的疫情後,政府宣布繼續維持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4月7日至4月20日生效,為期14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由2月24日即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或身處一系列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在4月7日至4月20日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0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4/3/2022

政府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為應對本港嚴峻的疫情,政府宣布繼續維持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324日至46日生效,為期14,有關措施將維持至420日。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224日即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或身處一系列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324日至46日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324日至202246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4/3/2022

政府延續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為應對本港嚴峻的疫情,政府宣布延續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生效,為期14天,有關措施將維持至4月20日。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由2月24日即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或身處一系列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佩戴口罩要求
 
在3月10日至3月23日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23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4/02/2022

政府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2月24日至3月9日生效,為期14天,並準備將有關措施維持至4月20日。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

就第599F章所規管的表列處所,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將延長兩周。由2月24日即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或身處一系列處所的人士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

在「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下,所有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附表所列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豁免情況包括:
  (1)12歲以下的兒童;
  (2)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3)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4)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5)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6)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7)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8)參與法律程序;或
  (9)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疫苗通行證」下,除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入或身處任何指明處所,均必須隨身攜帶電子或紙本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並在執法人員進行隨機抽查或其他執法行動時按要求出示。請按疫苗通行證安排查閱有關實施工作。

佩戴口罩要求
 
在2月24日至3月9日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有關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9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07/02/2022

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2月4日至2月17日生效,為期14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2月4日至2022年2月17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15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1/1/2022

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1月21日至2月3日生效,為期14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3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15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5/1/2022

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並公布擴展「疫苗氣泡」計劃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2022年1月6日至1月19日生效,為期14天,並將於2月24日落實擴展「疫苗氣泡」的計劃,以預留足夠時間進行準備工作,包括讓市民有序接種疫苗。

政府將會落實一系列措施,擴大「疫苗氣泡」的要求,其範圍包括所有受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當中包括體育處所。按照目前計劃,當「疫苗氣泡」2月24日擴展至受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以及其他文康設施時,員工須最少已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而在八星期後必須完成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而進入對顧客或使用者實施疫苗接種要求的處所時,顧客或使用者須最少已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只有以下兩種情況可無需符合疫苗接種要求:(一)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或(二)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人士。而經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的員工,須接受指明的定期病毒檢測。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並公布擴展「疫苗氣泡」計劃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2 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9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2/12/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2月23日至2022年1月5日生效,為期14天。

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5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9/12/2021

政府公布《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2月9日至12月22日生效,為期14天。

政府於12月6日公布,所有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相關安排。政府管理的表列處所將繼續按現行適用於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的安排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要求。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公布《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最新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12月9日至12月22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6/11/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1月25日至12月8日生效,為期14天。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0/11/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1月11日至11月24日生效,為期14天。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9/10/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0月28日至11月10日生效,為期14天。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附件的指定表列處所員工中的條件,需自費240元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各群組合資格人士的具體要求可參考以下附表,並須於網上預約(www.communitytest.gov.hk)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免費檢測,有關免費檢測安排會維持至十月底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5/10/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1014日至1027日生效,為期14天。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1014日至1027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附件的指定表列處所員工中的條件,需自費240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各群組合資格人士的具體要求可參考以下附表,並須於網上預約www.communitytest.gov.hk)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免費檢測,有關免費檢測安排會維持至十月底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101日至1031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30/09/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930日至1013日生效,為期14天。

在指明期間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須每14天進行一次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由專業人員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處所員工亦可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930日至1013日)。

以上概覽備註第37項表明,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 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有關檢測,則可使用深喉唾液樣本進行有關檢測。有關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附件的指定表列處所員工中的條件,需自費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91日至930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0/09/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9月16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9月29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9月16日至9月29日)。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附件的指定表列處所員工中的條件,需自費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03/09/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9月2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9月15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9月2日至9月15日)。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附件的指定表列處所員工中的條件,需自費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9/08/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8月19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9月1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8月19日至9月1日)。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社區檢測中心收緊特定群組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條件,請留意體育處所免費檢測條件及樣本要求,如未達以下條件,需自費進行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請參閱附件的 合資格接受免費檢測服務的特定群組人士(由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特定群組 疫苗接種情況 檢測的頻率 免費檢測的條件 核酸檢測樣本要求
*指定表列處所員工
 *公眾及私人泳池/泳灘工 作人員

 

已完成疫苗接種 無須檢測 - -
未完成疫苗接種 每 14 天 已接種第一劑疫苗(但尚未完成接種 兩劑)的人士須向社區檢測中心職員 提供相關接種紀錄 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 樣本
未接種第一劑 每 7 天 只限基於健康理由而不宜接種疫苗者 採用,須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報並 出示醫生證明,並須向社區檢測中心 職員出示相關醫生證明書 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 樣本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04/08/2021

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由8月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8月18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8月5日至8月18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3/7/2021

政府維持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基本上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並引入「活動場所」作為新一類表列處所,更清晰地列明適用於個別活動的限制及規定,讓社交及經濟活動繼續在可控的情況下有序地恢復。這些指示及指明由7月22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8月4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7月22日至8月4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8/7/2021

政府維持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維持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有關表列處所之社交距離措施延長14天,適用於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和限制,以及有關群組聚集和佩戴口罩的要求繼續維持。這些指示及指明由7月8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7月21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維持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7月8日至 7月 21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4/6/2021

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有關表列處所之社交距離措施延長14天,適用於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和限制,以及有關群組聚集和佩戴口罩的要求繼續維持。這些指示及指明由6月24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7月7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6月24日至 7月 7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1/6/2021

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延長14天,適用於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和限制,以及有關群組聚集和佩戴口罩的要求繼續維持。這些指示及指明由6月10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6月23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6月 10 日至 6月 23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7/5/2021

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宣布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延長14天,適用於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規定和限制,以及有關群組聚集和佩戴口罩的要求繼續維持。這些指示及指明由5月27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6月9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

(有效期為 2021 年 5月 27 日至 6月 9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14/5/2021

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提及有關體育處所定期檢測的安排﹕

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自 2021 年 5月6日起每 14 天進行一次有關 2019 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確保員工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及其後的每個 14 天期間完結前取得檢測結果的短訊及保留每次的短訊記錄 31 天(所需檢測安排);或作為替代措施,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在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見註 7)後,無須採取所需檢測安排,並需保留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

這些指示及指明由5月13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5月26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info.gov.hk)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5 13 日至 5  26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9/4/2021

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指示,提及有關體育處所定期檢測的安排﹕

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每 14 天進行一次有關 2019 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確保員工在 2021 年 5 月 6 日及其後的每個 14 天期間完結前取得檢測結果的短訊及保留每次的短訊記錄 31 天(所需檢測安排);或作為替代措施,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在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見附件註 7)後,無須採取所需檢測安排,並需保留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

這些指示及指明由4月29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5月12日(星期三)。

詳細內容請參閱﹕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info.gov.hk)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4 29 日至 5 12 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24/4/2021

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的指示,提及有關定期檢測的安排﹕

 

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在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後的第14天起,無須進行所需檢測安排。有關員工需保留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這些指示及指明由四月十五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指明期間)。

 

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4/13/P2021041300855.htm?fontSize=1

 

有關體育處所佩戴口罩、員工檢測/接種疫苗等防疫措施,請參閱附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措施概覽(有效期為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如有疑問,可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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