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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準則 範例一範例二認可削球員加分範例附表積分查核特別宣佈

1.

  成立宗旨
   
為日後的賽事提供準確及公平的種籽編排制度
讓球員清楚自己目前的水準定位,以訂立明確的上進目標
鼓勵球員積極參與賽事
     

2.

  計分準則
   
賽事級別
對賽分
名次分 (由2017年開始,每個乒總計分賽事設有獨立名次分表)
罰分 (團體賽棄權隊伍之所有隊員)
     

3.

  記錄準則
   
一、 基本計分原則
1. 僅中國香港乒乓總會註冊球員之間的對賽成績會計算排名積分。
2. 球員必須在賽事截止報名前完成註冊,否則該賽事所有成績不予計算。
3. 由2013年起,球員須在過往一年內曾參與兵總主辦之計分賽事,其積分方會納入排名榜顯示。詳情請按  排名榜特別通告 瀏覽。
4. 積分計算涵蓋最近三年的得分,並保留三年前累積得分的80%(部分排名較後球員豁免,見第六項)。排名榜改革詳情 請按此 瀏覽。
   
二、 賽事類型計分規定
1. 團體賽事:僅計算單打對賽分,不設名次分;雙打賽事不予計分。
2. 單打及雙打賽事:按對賽結果計算積分。
   
三、 特殊比賽情況處理
1. 棄權處理:
單方棄權:棄權者視作落敗,對手晉級。
  雙方棄權:均視作落敗。
  因對手棄權而晉級者,在單打/雙打賽事中獲50%對賽分(團體賽除外)。
2. 代表隊徵召:
賽前通知:對賽者自動晉級,雙方對賽分不變。
  賽事中途通知:作一般棄權論。
3. 削球球員:獲勝可獲額外加分0.5倍。
   
四、 積分更新與保留
1. 年度更新:每年「全港公開乒乓球單項錦標賽」開賽前公布新年度排名積分(每年第一 期),作為球員起步分數。
2. 積分保留:
  若球員一整年未續會,其積分將被刪除。
過往一年未參賽之註冊球員,積分保留但不顯示於排名榜;重新參賽後將於下一期排名榜恢復顯示。
報名後未完成任何賽事者,視作非參賽者(現役中國香港代表隊中國香港青少年隊代表除外)。
3. 積分錯誤:
  於公布新一期排名榜一星期內,填妥積分查核表連同查核費用支票寄到乒總辦 事處申請查核。如核對後發覺排名榜錯誤,查核費用將退回,並於下一期排名榜內更正。
   
五、 罰則與加分機制
1. 團體賽棄權罰則:
  棄權隊伍所有報名球員均須罰分。修訂詳情 請按此 瀏覽。
  對手隊伍三位列陣球員(經核實按時到場)可獲棄權隊伍罰分總額的50%作為加分。
  罰分與加分比例按賽事等級劃分。修訂詳情 請按此 瀏覽。
2. 2018年起:所有計分賽事不再扣除上年度名次分。
   
六、 特別安排
1. 2021年起:所有參賽者只要出席第一輪賽事,均可獲得最終輪次的名次分。
2. 2025年起:男子排名第841名以後、女子排名第301名以後之球員,豁免扣減三年前累積分數的規定。
   
七、 附則
  本會保留對排名榜規定的最終解釋及修改權。
   
註:詳細範例及歷史修訂內容,請參閱相關網頁連結。
   
     

4.

  被納入排名榜之計分賽事
   
全港公開單項錦標賽
全港公開青少年錦標賽
恒生乒乓球學界盃
全港運動會 - 乒乓球比賽 (非乒總主辦賽事)
全港公開排名單打錦標賽
乒總盃 (團體之單打賽事)
全港學界精英乒乓球比賽 (非乒總主辦賽事)
全港公開團體錦標賽
恒生新一代乒乓球大比拼
全港公開單打挑戰賽
   

上述內容如有未完善之處,本會有權隨時作出修訂。